中國人民慶祝勞動節(jié)的活動可追溯至1918年,是年,一些革命的知識分子在上海蘇州等地向群眾散發(fā)介紹“五一”的傳單,1920年5月1日,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城市的工人群眾走上街頭舉行了聲勢治大的游行、集會。新中國成立后,我國于1949年12月將“五一”定為法定勞動節(jié)。每年這一天,全國放假一天,人們盛裝聚集莊公園、劇院、廣場,參加各種慶祝集會或文化娛樂活動,并對有突出貢獻的勞動者進行喪彰。1981年后,國務(wù)院基本每5年表彰一次全國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,每次表彰3000人左右。
